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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字体【 】 【编辑日期:2022/5/25 16:28:02】 【来源:教务处】 【作者:殷东梅】 【 关 闭 】

各教学单位、实训中心:

为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的情况,同时为下学期开学做好准备,决定于第14周至第16周进行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525日~20226月8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每位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听课完成情况、实践教学开展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情况、课程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等。(填写附表1

2.考试管理,包括试卷命题及审核、阅卷及成绩登录完成的情况。各院系要对学生加强诚信考试教育,要求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要求任课教师按照本门课程确定的考核方式规范地阅卷赋分。院系负责人要强化对试题审核、阅卷赋分工作的监管,避免出现大面积不及格现象。(填写附表2

3.下学期任课教师落实情况及开学准备工作(在教学工作总结里体现)。

4.各项教学管理文件的整理、归档情况。

5.实训中心对多媒体教学设备、实验实训室设备、机房的电脑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如有需要利用假期开展的工作,在暑假前做好工作计划上报学校批准。实训中心要求相关教学单位做好本单位实训室安全管理和实训设备的故障报修,并在放假前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期末检查采取院系部、实训中心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成立教学检查小组,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依据教学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于20226月8日前将《教师授课任务完成情况检查统计表》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教务处(301室殷老师处);实训中心交《自查报告》及暑假维修计划。

另外,各教学单位务必在20226月8日前按照《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第三次修订)》(合经院〔2020188号)的规定,完成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院系部工作,并将材料及数据报教务处。

附件1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课程考核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方案.docx


                    教务处                          

2022年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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